huanghelou520 發表於 2025-7-3 19:59:00

男子嫌网约车倒车慢,掰弯车牌并放气

因耽误约两日的工作,损失租车费、误工费等,每日大约300到500元,庞先生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,却被对方告知,只愿意赔偿200元。“有点‘伤害性不大,侮辱性极强’的意思。我们现在不接受调解,希望依法处理。对方故意损坏财物,要求接受行政处罚,拘留并罚款;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。”庞先生称,凤山派出所在其报警两日后出具立案告知书,并称三日内有处理结果。但等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,仍未有后续进展。他希望,此事尽快得到处理。北京市中闻(西安)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向九派新闻表示,该案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除罚款和拘留外,受害方可要求赔偿损失。51吃瓜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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